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地方特色档案建设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地方特色档案建设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充分发挥档案***优势,让历史说话、用史实发言。
二、积极发挥阵地作用,开展“四史”学习教育活动,围绕“四史”学习教育活动,要开展多种多样、独具档案特色的教育活动,
三、融合多方平台,讲好“四史”学习教育故事
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,也是最好的清醒剂。学习党史、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、社会主义发展史要与档案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,从历史中汲取经验智慧和精神力量,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。在“四史”学习教育活动中,要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充分发挥档案***和专业优势,准确把握“四史”学习教育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,用活档案***,牢筑思想根基,为“四史”学习教育提供坚实的***支撑,不断提升“四史”学习教育成效。
第一条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,规范档案收集、整理工作,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,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,制定本法。
第二条 从事档案收集、整理、保护、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,适用本法。
本法所称档案,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、军事、外事、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、图表、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。
第三条 坚持中国***对档案工作的领导。各级人民***应当加强档案工作,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***预算,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。
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、分级管理的原则,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,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,全文总共八章:第一章总则;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;第三章档案的管理;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;第五章档案信息化建设;第六章监督检查;第七章法律责任;第八章附则.
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,它是个人身份、学历、资历等方面的证据,与个人工资待遇、社会劳动保障、组织关系紧密挂钩,具有法律效用,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。根据《档案法》的相关规定档案是不可以自己保管的,一定要放在具有档案管理权的相关机构中保管。档案存在自己手里是没有任何作用的,个人是没有权力保管自己的个人档案的。
县里有毕业生档案保管权利
县级以上(含县级)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,以及经人力***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,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。
在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,档案由本单位保管。
答:档案的种类分为:学籍档案、人事档案、职工档案。
1、学籍档案
学籍档案即一名学生在校就读所录入的个人信息,包括姓名,家庭住址,***号等基本个人信息,以及学号,入学时间,学籍情况等学校相关信息。它记录着该学生的基本情况,有利于学校或其他部门直接获取该学生基本信息。
2、人事档案
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,它是个人身份、学历、资历等方面的证据,与个人工资待遇、社会劳动保障、组织关系紧密挂钩,具有法律效用,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。
3、职工档案
职工档案是指企业劳动、人事部门在招用、调配、培训、考核、奖惩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、政治思想、业务技术水平、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。是历史地、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。职工档案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地方特色档案建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地方特色档案建设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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