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地方特色中药产品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地方特色中药产品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赣州市是江西省的一个地级市,拥有丰富的特色产品,以下是一些介绍:
- 赣南脐橙:赣州属典型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雨量充沛,光照充足,雨热同季,利于脐橙栽植,所产的脐橙果大色艳、香气浓郁、甘甜味鲜、营养丰富,堪称果中佳品。
- 章贡酒:章贡酒是赣州十大特产之一,属于典型赣派浓香白酒风格。其主要分为国儒手工原浆系列、洞藏系列、章贡老酒系列、醇和系列、精品系列、章贡酒系列等。章贡酒以其香气舒适而闻名,香味醇厚而不浓烈,具有醇甜的口感,入口柔和而顺滑。
- 南安板鸭:南安板鸭是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的特色名产,选用当地的“大余麻鸭”为原料,配以香料和中草药,经过多道工序精心腌制而成。其肉质鲜嫩、皮薄肉香、肥而不腻、骨脆可嚼。
- 宁都黄鸡:宁都黄鸡是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的特产,具有皮薄、肉嫩、味鲜、汤清的特点,是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。
- 大余丝苗香米:大余丝苗香米是赣州市大余县的特色农产品,其米粒细长、晶莹剔透、口感柔软、香甜可口,是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。
此外,赣州还有瑞金咸鸭蛋、寻乌百香果、黄元米果、瑞金竹编等众多特色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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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药食同源本身就是一个牵强,任何可以食用的食品,都对人体健康有作用,根本谈不上“ 药用 ”。
比如肉蛋类,糖类,蔬菜类,淀粉类等那一样不对人体有益?
不用“ 药食同源”这个词,全世界七十亿人也活得好好的而且很强壮💪。
这个词也可以说“ 气药同源 ”,“ 水药同源 ”离开空气水谁能活?所以这类说法都是忽悠。
我认为不是非法行医。一是在2002年国家卫生部下发了《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》其中涉及既是食品又是药物名单共87种,这些物品常被人们作为食物食用,又兼具很高的药用价值。二是药物与食物的共同特点是都可以用来防病治病,但不可忽视的是,药物虽然作用强,但一般不会经常吃。食物虽然作用弱,却天天都离不了。三是人们经常在家里也搭配食物进行养生,难道自己也在非法行医,需要禁止吗?那些黑中医的人,你们有本事不要吃这87种药食同源的食物,基本东西都不清楚,还在胡说八道。
非法行医一般指的是没有行医资质的人,以盈利为目的,为他人开方治病。
反之,用药食同源的方法为人治病,不应该算非法行医。
再说,这样的例子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,例如,遇到左邻右舍因为上火或者受寒啦!凭自己的经验,建议吃点什么,喝点什么,这能算非法行医吗?
药食同源,用于治疗疾病的时候就是药,用于食用的时候就是食品。我国公布的这类物品有一百多种,如果销售此类物品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。如果在药店诊所销售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证 ,可见也不是任意销售的。即然不能任意销售,用于给人治病恐怕也是不准许的。但是一般情况下,使用药食同源类药物给人治病会受到警告,***如出现医疗事故,非法行医罪依然成立。走在法律的边缘仍然不安全。
开药食同源的药材给人治病,可能会有非法行医的嫌疑,如果用药食两用的药材调理身体,我认为不算非法行医,顶多算个食品推销吧。
所谓药食两用的药材,是副作用小可以作为食品食用,如果给人用这些食物调理身体,不应该算是非法行医,当然也要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才行。
用药食两用的药材调理身体,有时也会出现一些问题,这就像吃饭一样,吃的太饱也会撑人,虽然是药食两用,但毕竟是药材,是药三分毒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地方特色中药产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地方特色中药产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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